在未签订
劳务合同的状态下遭到解雇时,
工资的结算则须依据实际工作的相应天数以及双方谈妥并共同确认过的工资金额标准进行核算。首先,您有必要弄清楚,你们之间所协定的薪资构成究竟是采用固定月薪制、计时工资制度,抑或是计件工资制等等。依照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自雇佣
劳动者之日起算起,倘若在一个月以上但不满一整年的期间内未能与劳动者签订完备的书面劳务合同,则应该向其每月额外支付二倍的工资金额作为补偿。此外,以被解雇为例,如果用人单位这一行为被认定为属于非法终止
劳动关系范畴的话,您还有权获得额外的
赔偿金。具体到工资的结算问题上,您需要妥善保留例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以及工资金额收据等相关
证据,这些都是能够证明您实际工作的时间跨度以及工作量的重要材料。若是在与用人单位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提出异议或者直接提起
劳动仲裁程序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