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性问题并非仅凭签订日期决定。从一般常识来看,如果早在十年前所签署的预售合同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那么它通常被认为是具备
法律效力的:首先,合同的各方
当事人必须拥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合同的缔结过程中,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并且达成一致;最后,合同的条款内容不得违反任何法律
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然而,如果在
合同订立过程中出现了导致
合同无效的特定情形,如采用
欺诈、威胁等手段
签订合同,从而损害到国家的整体利益;或者是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又或者是用合法的形式来掩饰其非法的目的等等,那么这样的合同就会被判定为无效。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关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如是否依法办理了预售许可证等法定手续。对于具体的合同有效性判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