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追诉期限的长短取决于所犯
刑事罪行所处的法定最高
刑罚。对于
犯罪行为而言,经历以下法定时间段后便失去了被依法追究
刑责的可能:若某项特定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
有期徒刑以下,则其追诉期限为五年;若该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期限为十年;若该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期限为十五年;最后,倘若该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则其追诉期限为二十年。如果在经过这二十年后仍有必要对原案进行追究,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核准方可执行。然而,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
立案侦察或者人
民法院在受理相关事件之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司法调查或审判的,此种情况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外,若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之内针对某项
罪名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提起控告,但有关部门却未予
立案处理,这样的情况也同样不计入追诉期限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