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取保候审措施的决议与施行工作,通常主要由公安机关全权承担。在具体操作中,公安机关内设的诸如刑侦、治安等相关部门,在处理各类
刑事事件的过程中所依据的特定事件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都赋予了它们享有决定为涉案人员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权力。在实际运作方面,公安机关内部设置了明确的职能划分及审批程序。通常情况下,事件承办部门会首先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随后经过法制部门严格的审核,最终由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批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事件在移交至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之后,检察院认为仍需维持取保候审状态,那么检察院亦可重新做出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