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开发商超过合同所规定的交房期限90天以上尚未完成交房工作的情况,我们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开始计算,直到实际交房到达之日截止。在此期间内,累积的总天数一旦高达90个自然日内,便构成了开发商延迟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在进行此类计算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毫不迟疑地将那些因不可抗拒力因素或者其他法定免除责任事项而导致的拖延予以剔除。在法律层面看,一旦开发商
逾期达到90天的交房期限,那么作为
购房者的我们,就有权力依据我们的购房合约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起
违约责任。这种违约责任的执行方式和数额,往往已经在我们签订的
购房合同中做出了详细的说明与规定。然而,倘若合同文本对此缺乏明确指引的话,我们购房者仍旧有权利根据现行的法律体系,针对此类情况提出我们自己合理的赔款请求。这里,我们提醒广大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保留一切可能影响到自身权益的法律文件,例如我们的购房合同、开发商方的通知函以及相关的沟通过程记录等等,这样可以更好地
保证我们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