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律师会见嫌疑人员乃至被告之人选,通常可以交由
家属进行委托。然而务必留意,自接到侦查机构首次对该名
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或采取强制性措施之日起,该名犯罪嫌疑人便享有了委托辩护
人的权利。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看守所提出委托
辩护人的请求,看守所应立即将此请求转达至办案部门,而办案部门亦须马上将这项请求传递给已经事先被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辩护人,或者是他所属的律师事务所。大体而言,家属需要为
委托律师会见办理相关手续。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事件,如涉及到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律师在
侦查阶段的会见可能需要得到侦查机构的许可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