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两旁进行土地扩张所涉及的征收,通常都会有相应的补偿措施。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土地的征收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
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的生活水平得以维持且不会下降,同时也要为他们的长期生存发展提供可靠
保证。在补偿款项中,涵盖了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针对农村村民
宅基地及其上附属物如房屋、其他设施以及农作物(即青苗)等的补偿款,并且还需要安排足够的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方面。其中,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所有权;而安置补助费则将支付给负责安置的有关机构;至于地上附属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则归其所有人所有。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与方式,将会根据当地的土地征收政策以及土地的种类、年产量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