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
劳动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当
加班过后选择采用调休方式加以补足时,加班员工便往往不再有权享受加班薪资的支付待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部全国性法律的相关要求,企业作为雇主,有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和延长,并在此基础上向员工支付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内所应获得的
工资报酬。然而,若企业为员工安排了等同于加班时间的调休假期,这即视为企业已经为职工的加班付出了相应的补偿,因此就无需再另行支付额外的加班薪资给他们。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若在节假日期间安排员工加班,那么一般情况下将不得已调休来替代加班薪酬的支付,而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的倍数,给与加班员合理的工资收入补偿。总而言之,在非
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若采取调休方式加以补偿,那么员工可以休息的天数将不会计算在
加班工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