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不属于法定的刑期范畴。取保候审,系
刑事诉讼过程当中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并不是针对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
刑罚惩处方式。在我国现行的
刑法制度下,刑期特指被依法判处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等各类刑罚,且实际执行的期限。然而,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均无法离开其居住地所属的市、县范围,必须随时等候
传唤,并接受相关监管,尽管在此期间其人身自由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但是并未达到完全丧失的地步。具体而言,只有那些被判处管制性质刑罚的
犯罪者,在宣判后执行之前,因先期
羁押而导致的时间,才可折抵为二倍刑期;对于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其先期羁押的时间仅能相应折抵一倍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