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中单方面产生的
债务应当由举债方本人承担还款责任,而无需强行执行对方单独所有的房产予以抵偿。然而,仍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当该笔债务被确认为是为了满足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活动以及经营等共同需要的支出时,抑或是事后得到了另一方的明确认可和同意等。在此种情况下,如果
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实这些事实的存在,那么这笔债务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的
共同债务,进而可能会涉及到对夫妻另一方单独所有的房产进行
强制执行。此外,如果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并没有向公众公开披露,并且债权人对此毫不知情的话,这也可能会对判断房产是否必须执行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总的来说,有关是否对房产进行强制执行的问题主要受到债务本身性质以及相关证据等多个层面因素的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