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的区间通常是由合约双方共同商议设定,但是其数额必须在权衡造成损害的程度之后,既不可过高亦无需过低。在实际司法审判过程中,倘若合约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那么相关
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违约金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提高;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于高昂,超出了实际造成损失的范围(一般被视为超过损失总额的30%),则当事人同样有权请求酌情降低。与此同时,现行法律并未对违约金的具体比例做出明文硬性的规定,而是充分尊重了协议各方的自主意志和自愿决策。然而,一旦合同中忽视了违约金的条款,当产生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
经济损失时,均应按照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实际伤害来进行
赔偿,这其中也包含了合同得以完全履行之后可能获得的收益。当然,无论怎样赔偿,都应严格控制在违背合同的一方在
签订合同时,以及明知或者应该明知的情况下,因为违约而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