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劳动合同解除的事宜,
劳动者有可能会遇到"N+1"的
赔偿方式。关于这一点,我们作出如下详细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法律条款,当劳动者因为患病或遭受
意外伤害而导致无法继续从事原有的工作,或者即使经过了法定
医疗期后仍然无法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要求,此时,劳动者有权提出"N+1"的赔偿请求。同样地,如果劳动者因为无法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且经过相应的培训甚至是调职后仍然不见改善的话,亦可享受此待遇。此外,若劳动合同设立时所依赖的客观情况发生巨大变动,以至于劳动合同的执行面临严重困难,那么在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无果、无法就修改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劳动者同样有权提出"N+1"的赔偿请求。值得一提的是,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之后,方可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的时间长度来计算,每延长一年的服务期,便需要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对于服务期限不足六个月者,只需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