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对于
合同违约责任中的
违约金每日之最高上限尚未确立一致且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确定违约金的数目需以实际损失作为衡量基准,同时需权衡合同的执行状况、双方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若所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过高,当事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适度调整。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往往会将违约行为所导致的
经济损失作为主要依据,以此来评估违约金是否过高。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每日违约金的设定可能会参照诸如
资金占用成本、潜在的利润损失等因素。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具体的判断结果仍需结合个案的特殊情况与相关
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总的来说,合理地
约定违约金不仅是确保合同顺利履行以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