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
退租所涉及的
违约金数额问题,通常是由租赁双方在签署
租赁合同时共同商定并加以明确规定的。尽管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中对此并无明文规定相对固定的计算方式,然而,从一般的角度来看,相关违约金的金额会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衡量与评估:首先,参照
租赁期限的长度;其次,结合商铺具体所在的地理位置及其市值状况;再次,考量剩余的租赁时段长度及潜在的、
出租方在这段期间内可能承受的
经济损失程度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若租赁合同中并未对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作出明确约定,那么,根据公平正义的
基本原则,违约金的金额应当大致相当于由于违约行为而给出租方带来的实际损失,这其中既包含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也涵盖了预期可获得的经济利益损失。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的
违约金比例可能为一个月或者数个月的租金。但是,对于过高或者过低的违约金数额,
当事人均有权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该数值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实现公正合理。总而言之,当我们在确定违约金数额时,必须要全方位地考虑到上述各个方面的因素,以期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并且使其既符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又能满足各自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