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律师以工作需求为由前往监狱探访被
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一般须具备以下各项申请资料:首先,所必须提出的是律师执业证书,以确认律师之真实身份及执业资质条件;其次,申请人还需出示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律所出具的正式介绍信等,用以明确律师本次访问乃是出于职业性质的需要;再者,若系当事人
委托律师进行探访,则需提交书面委托书;而对于法律援助事件而言,则应递交法律援助公函作为申请依据;最后,若律师会见对象与委托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则需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区监狱的规章制度可能存在差异性以及特殊要求,因此在实际操作前,建议申请人先向相关监狱详细了解具体的探访规定及其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便确保探访过程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