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佛山市,对于
商品房住宅质量的
保修期设定了以下具体条款: - 涵盖基础设施建造部分的工程以及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
主体结构工程,其
合理使用年限依据设计文件所制定的标准执行。 - 包括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需求的卫生间、各种房间及外墙各部位的防渗漏措施在内的施工
质量保证期,为五年。 - 涉及供热与供冷系统的部分,其保修期限为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各类设备的安装以及室内装修工程等方面的质量保障期,则定为两年。 - 至于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则由发包方与
承包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在上述保修期内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开发商都必须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