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中,恶意透支被定义为持卡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动机,超出了此前签署信贷协议中的额度限制,或超过了信贷协议所规定的还款期限,并经过发卡银行发出的两次
催缴通知,
逾期三个月仍未能按时归还
欠款的行为。根据法律条款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意透支行为:一种情形便是持卡人明知道自己缺乏还款能力,但仍然大量透支,导致欠款无法偿还;另一种情形则是持卡人肆无忌惮地挥霍透支的资金,同样导致欠款无法偿还;第三种情形是持卡人在透支之后选择
逃逸,更改联系方式,以此来躲避银行的
催收工作;第四种情形是持卡人通过抽逃、转移资金,隐藏财产等手段,逃避对欠款的偿还义务;最后一种情形是持卡人利用透支的资金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从而导致欠款无法偿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恶意透支的行为构成
犯罪,那么将会按照
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