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配偶一方所承担之
债务,且于另一方毫不知情的状况下,是否能够采用
强制执行措施,这一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答案并非绝对的。倘若此种债务被判定为夫妻二人共有的债务,即便另一方对其一无所知,也有可能会受到
强制执行此项法律权利。然而,如何判断该笔债务究竟是属于非
共同债务还是
夫妻共同债务呢?关键在于该笔债务是否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或是共同参与生产和经营活动,抑或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同意的。反之,如被确认为
个人债务,则原则上不得对毫不知情的一方的私人财物采取强制执行手段。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
夫妻共同财产中所占的部分可能无法被直接执行,但是负债方在其中的部分权益仍然可能成为执行对象。所以说,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全方位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债务的性质、用途以及形成过程等等,然后通过合法的程序来决定是否实施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