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形之下,首要任务便是判别此笔借款其究竟是否为了夫妻共有的生活所需、生产经营及其他共同事项而取得;若非如此,那么这笔借款很有可能被界定为举债方的个人负债,在法律上未经知情的一方无需承担偿还义务。然而,如果
债权人能够提出充分的
证据,证明该
债务确实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个例外便不成立了。当
债务纠纷进入司法程序时,法院将依据借款金额的大小、借款的具体用途、夫妻双方的职业状况与收入水平以及家庭日常开销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进而判定这笔债务的性质。对于那些对此毫不知情的一方来说,有必要刻意收集并妥善保管相关的证据,以便用以证明自己在借出款项时并不清楚实情,同时这笔借款也没有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