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中,
律师与在押犯人进行会见的人员数量并未有明确的
法规限定。具体而言,这要依据看守所的内部管理规程以及现实状况来决定。根据常规理解,只要律师按照看守所制定的会见秩序及相应的规范进行会面,同一时段可以容许一到两位律师执行此项任务。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下或者依据看守所自身定制的规章制度,情况或许会有所变化变动。值得我们警惕的是,无论何时何地,律师在与被拘禁的犯罪嫌犯、被告进行会面时,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准则,例如,必须向对方展示自己的律师执业资格证、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