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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最新受贿罪立案侦查的标准

广东省最新受贿罪立案侦查的标准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9-04 17:15:03 已帮助23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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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最新受贿罪立案侦查的标准
在我国广东地区,涉及到受贿犯罪的司法调查与立案标准通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准则。其中,若受贿金额介于人民币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将被视为“较大数额”并被立案侦查;如果金额超过了人民币二十万元而低于三百万元,那它就会被判定为“巨大数额”;然而,倘若受贿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三百万元或以上水平,其自然会被归入“特别巨大数额”范围之内。值得一提的是,不论受贿次数如何多寡,无论是否为他人获取不当利益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损,还是指为了他人职务晋升或岗位调动所进行的收受贿赂行为,只要受贿金额在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都有可能被立案侦查。当然,这些都是一般的标准,具体事件的处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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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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