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之下,在宿迁市或任何其它地域范畴之内,
挪用资金罪相关事例所涉及的
律师费用均应由
当事人本人自行承担。
然而,当出现一些特定情境时,如双方在合约内进行了关于由
败诉方支付律师费用的明确约定,抑或是得到了法律明确规定的支持,则可能需要由败诉方承担这笔费用。
然而,在挪用资金罪等
刑事性质的事例当中,法律明确指令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的场合相比较而言较为罕见。
总归来说,常见的说法是"谁聘请的律师谁负责付费"。
在此提醒各位,在决定委托律师之前,务必与律师就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进行深入且全面的沟通与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