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回扣者有可能触犯贪污罪的相关条款。
贪污罪作为一项严重的法律条文,其主要含义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借助职务之便,采用非法的手段,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
若行为人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且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各类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将此类款项占为个人私有,通常这种行为会被司法机关定为贪污罪。
但是,最终是否构成贪污罪,还需根据多种复杂参数进行全面考虑,例如行为人的身份特征是否吻合贪污罪的要件、回扣的实质和来源性质,行为人行事是否运用职务的便利条件,以及对于占有所得物件是否存在恶意等等。
另外,还必须综合各种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中,对这类行为的定性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证据材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