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若向网上好友借款后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并不必然构成法律所规定的“诈骗”犯罪。
然而,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作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从而从他人处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举例来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之初就已经明确表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并通过编造虚假借款用途、夸大自身还款能力等手段来获取借款,且其所借款项数额达到了刑法所规定的“较大”标准,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诈骗罪”。
然而,如果借款人仅仅是由于经济状况不佳等客观原因而无法按时偿还债务,且在借款过程中并未实施任何欺诈行为,那么这通常会被视为一种普通的民事纠纷,债权人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寻求解决方案,要求借款人尽快偿还欠款。
总的来说,要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必须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借款手段以及其实际还款能力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