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规,涉及其人体健康和安全的伤害案件应当依据不同的情形确定相应的诉讼时效。
概括地说,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时效为期三年,这是从被害人实际得知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以及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的。
然而,若涉及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犯所引发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该类诉讼时效将自被害人生长至年满十八岁之日起算。
倘若出现特殊情况,例如伤势严重需要进行后续治疗等,那么后续治疗费用的诉讼时效便会自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能因为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产生中断或中止的效果。
所谓中断,是指由于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因素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至于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阻碍无法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将会暂时停止计算,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才会继续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