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判处的拘留期通常为15日以下。
此为针对那些拒绝履行已生效司法判决所规定之义务的被执行人所实施的强制性措施。
拘留期限的长短将依据具体的违法行为情节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若被执行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抗拒执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则有可能面临多次拘留,然而,总体拘留期限累积不得超过20个自然日。
值得强调的是,拘留并非强制执行的唯一手段,仅作为在其他措施未能有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时所采取的更为严厉的措施。
此外,即使在被拘留之后,被执行人仍然必须承担起履行已生效司法判决所规定之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