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标准,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当事人必须明确知悉自身车辆已经造成了交通事故,并且在主观上存在着逃避承担责任的意图,例如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其次,当事人可能会认为自己并无任何责任,因此选择驾车驶离事故现场;此外,如果当事人存在酒后驾驶或者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嫌疑,在报警之后却未能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反而选择弃车离开事故现场,
然后再返回的情况也属于肇事逃逸;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当事人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在报案之后却无故离开医院,或者在离开医院时为伤者或家属留下虚假的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另外,在接受相关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故意藏匿行踪的情况也应被视为肇事逃逸;
最后,即使当事人并未离开现场,但若其否认曾发生过交通事故,然而有确凿证据足以证明其本应该知晓该事故发生的事实,同样应当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有关肇事逃逸的认定都必须综合各项影响因素进行逐一评估,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最终做出合法合理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