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对仲裁结果不满而向法院提出的诉讼,通常称之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
在仲裁方面,我们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一裁终局,然而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位于仲裁协议签订地点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撤销此项裁决。
这些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种情况是没有达成明确的仲裁协议;第二种情况是裁决的事项并未列入仲裁协议的约定范围之内,或者仲裁委员会对此类事项并不具备仲裁权限;第三种情况是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过程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第四种情况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为虚假材料;第五种情况是对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了可能会对公正裁决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证据;最后一种情况是仲裁员在处理该案件时存在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枉法裁判等不当行为。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和期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