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法定监护权的关键要素包括:被监护人的年龄、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等。
针对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法律规定应优先考虑由母亲担任监护人,除非母亲存在明显不适宜承担监护责任的特殊情况。
而对于两至八周岁的儿童,则需依据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职业稳定性、家庭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为原则进行裁定。
至于八周岁及以上的青少年,他们的真实意愿应得到充分尊重。
若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采取轮流抚养方式,法院通常会在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基础上,予以批准认可。
此外,若某一方具备抚养能力却未尽到抚养义务,或其行为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例如持有严重疾病、沉溺赌博等不良嗜好,则通常无法获得法定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