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业限制期限的设定,需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协商达成共识,然而,该期限不得超出法定的最长时限——即二年。
在实际的法律操作过程中,对于竞业限制期限的合理性评估,往往会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
一般来说,两年的期限既能够有效地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及竞争优势,同时又不会对劳动者的就业权益造成过度的限制。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竞业限制协议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生效时间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并且用人单位还须按照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逐月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支付补偿的义务,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