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乃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明知已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存在,却为了逃避法律惩处而故意脱离事故现场的恶劣行径。
这一行为的具体体现包括未能及时向警方报告事故情况、未能对受伤人员进行有效救治、以及未能积极主动地向公安机关陈述相关情况并留在现场等待处理等方面。
例如,在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可能会选择驾车或者弃车逃离现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但是没有向警方报案并且无缘无故地离开医院;或者虽然报案,但是在接受调查过程中却选择逃匿等等。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确凿无疑的主观意图逃避法律责任是判定肇事逃逸的核心要素。
如果仅是因为惊慌失措或是其他原因而短暂离开现场,但能够迅速返回事故地点或者采取其他途径主动担负起应有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