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正式生效并开始执行的那一刻起开始计时。
若在此之前因为其他原因而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或者受到羁押,那么每一天的羁押时间都是可以等同于刑期中的一天进行折算的。
被法院判处六个月拘役的人,其实质上是需要在看守所内服刑,这段刑期的上限就是六个月。
在执行刑罚期间,罪犯将会失去部分的人身自由权,但是如果他们积极参与劳动改造的话,是有可能得到适当的报酬的。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罪犯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要绝对服从看守人员的管理。
如果在拘役期间表现良好,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条件,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然而,总的来说,拘役作为一种短期且带有惩罚性质的刑罚方式,其执行期限相对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