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借据本身并无实质性的效力丧失情况发生,然而其所承载之债权却有可能因法定诉讼时效的限制,导致在特定时期后失去法律保护的胜诉权。
通常情况下,若借据中已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其所涉及的诉讼时效即开始计算为期三年的时间。
若是在借据内并未做出类似约定,那么债权人便可依据自身需求,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义务,然最长诉讼时效不得超过二十年。
在这段法定诉讼时效有效期内,只要债权人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如向债务人发出书面催告或提起诉讼等,均会使相关诉讼时效得到暂时性中断,待重新计算之后再行适用。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债权人务必要在法定期限内积极运用自己的权利,切勿让诉讼时效经过而无法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