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地说,试用期内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理应有工资支奉。
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在试用期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其雇主即应按劳付酬,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然而,若雇主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而解聘劳动者,则必须具备明确的录用条件,并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劳动者确实不符合这些条件。
倘若雇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还有权要求获得赔偿金。
总而言之,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雇主均须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及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予以支付工资。
此外,雇主亦不得任意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