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仲裁裁决宣告之后,若当事人未能在收讫仲裁裁决书当日起算起 15 日的时效内向管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仲裁裁决即刻产生法律约束力。
一旦仲裁裁决正式生效,当事人便无法就同一争议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仲裁裁决被依法撤销或变更。
然而,倘若出现诸如仲裁程序违规操作、裁决所依赖的证据系伪造、对方当事人故意隐匿足以影响公平裁决的关键证据等法定情形时,当事人有权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裁决的申请。
一旦裁决被撤销,当事人即可针对该争议事项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的来说,在常规情况下,若未能在 15 天内提出诉讼,通常将无法再次启动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