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执法人员罪行及贩卖毒品罪名之重大程度难以进行简单与单一的判断,而是应依据具体案件的犯罪情节以及所引发的社会影响而定。
攻击执法人员罪,指的是故意用暴力手段威胁或直接攻击正在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之人民警察的违法行为。
对于此类犯罪,刑法明确规定,可判处最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最高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使用武器、管制刀具,或者采取驾驶机动车撞击等危险方式,对人民警察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者,则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贩卖毒品罪,则特指个人明知是毒品仍以携带、邮寄、借助他人或利用交通运输工具等方式在我国领土范围内非法转移毒品的行为。
由于这类罪行涉及严重的公共安全问题,故惩罚力度相当大,依照涉案毒品的数量等多方面因素,可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同时处以全部财产的没收;而如果涉案毒品数量相对较小,则刑期通常会落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的来看,如果贩卖的毒品种类繁多且数额巨大,那么相应的刑罚必定更为严重;然而同样重要的是,倘若实施了暴力威胁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危害事件发生,亦有可能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