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被告人,拒绝出席法院的开庭审理并不被视为是明智之举。
倘若阁下未能出庭,法院有可能在您缺席的前提下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这对于您来说可能极为不利。
因为您将自动放弃在法庭上进行答辩以及对对方提出的证据和主张进行质证的权利,从而无法对这些证据和主张进行有力的反驳或质疑。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负有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
即便没有书面形式的欠条,但只要对方能提供诸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那么法院仍然有可能会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积极参与庭审,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和抗辩理由,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