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如果用人单位在孕妇孕期辞退员工,那么就意味着它违反了法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程序,这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被解雇员工来说,他们有权获得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双倍的赔偿金。
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则是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决定的,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若劳动者在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来算;反之,若是不满六个月,用人单位只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即可。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
假设有一名孕期女工在某单位已经工作了三年,她的月平均工资为 8000 元,那么按照上述规定,她应该得到的赔偿金就是 8000 × 3 × 2 = 48000 元。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会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而产生差异,例如工资结构的复杂程度、是否存在加班工资等等因素都会影响到最终的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