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实施逮捕之后,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于24小时之内向被捕者家属发出书面通知,但如发生无法进行通知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为了避免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则可能无法及时通知其家属。
在侦查阶段,对于被逮捕者的侦查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月。
若事例情节较为复杂且经过两个月仍未能完成调查取证工作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
针对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所发生的重大复杂事例以及大型犯罪团伙事例等特殊情况,还可再次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一般的事例审理周期为一个月,但对于重大、复杂的事例,可以适当延长至15天。
总的来说,从逮捕行动开始直至最终结果通知的整个过程中,具体的时间跨度将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