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其答案取决于具体情况与各方的违约情节。
在常规的状况下,若房地产开发商出现了违约行为,如在未获得政府部门核准的预售许可证之前即开始销售房产,或在房产介绍和销售过程中对房屋真实状况进行了虚假宣传,甚至故意隐瞒了关键性的信息等,那么作为购买方的消费者便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回定金的请求。
然而,如果是由于购买方自身的原因导致违约,例如未能按照预定的时间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或者无法提供满足规定的购房资格证明等情况,那么开发商往往可以拒绝予以定金的退还。
当然,如果在定金协议签署时,双方有特别的约定条件,并且这些约定条件并没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那么就应该按照事先的约定来处理。
总的来说,定金是否能够被退还,需要全面考虑到双方的履行合约情况以及相关的约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