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工作长达三十年却遭解雇者,其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主要取决于解雇行为的缘由。
若系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雇,则需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所服务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工作时间长达三十年,则应支付三十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处所称“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
然而,如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属违法性质,则应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支付六十个月的工资。
值得关注的是,若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上限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