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亲属人士欲委托律师进行对在押人员的探访,通常需要获得该名在押人员本人的书面许可。
其详细的流程大致如下所示:首先,请向相关的羁押机构提交申请,同时附上能够证明委托关系存在的相关文件,例如由在押人员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等等。
接下来,代理律师须持有他们的法定职业证书、所在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上述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前往羁押机构申请进行会面。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委托关系必须真实可靠并且完全合法,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羁押机构的相关规定及程序。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各个地区的羁押机构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因此具体的操作方式还需要依据本地的现行法律法规加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