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整体角度来看,如遇对仲裁裁决持有不同意见的情况,当事人有权向上诉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上诉请求需要符合一定的限定性条件并且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步骤。
通常而言,仲裁活动又可划分为劳动仲裁和一般性的民商事仲裁两种类型。
针对劳动仲裁这种特殊类型,若其中一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异议且在被赋予的规定期限内未进行妥协解决,该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涉及到一般的民商事仲裁,除非在仲裁协议存在效力瑕疵或者仲裁过程违反了相关法规等有确切证据支持的法定特殊情形下,否则仲裁裁决将形成终局裁决,够不上直接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的资格。
然而,在此类具有法定特征的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仍有权利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撤销此前的仲裁裁决。
因此,关于是否能够就仲裁结果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这取决于仲裁的具体类别以及是否存在法定的可提起上诉或撤销的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