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方对仲裁委员会的重大决策存疑或不同意执行,则可以在既定的时限内,向具备司法审批权力的人民法院发起正式诉讼程序。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关注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需关注裁决书送达后的起诉期限,通常为 15 个自然日;
其次,贵方需要精心准备起诉状,详细列明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明确诉讼请求以及陈述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此外,还需积极搜集并整理能够支撑贵方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合同、书面文件、实物证据、证人证言等。
在提交法院进行诉讼时,请严格按照法院的相关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谨的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否则一旦贵方决定采取起诉措施,原有的仲裁裁决即视为未生效且不再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