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请求被受理后的法庭审理时间确实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这主要是由于事例的复杂性以及法院的工作计划所决定的。
一般来说,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事例,自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就应该完成审判,并且有可能在短短一个月左右就能够安排首次开庭。
然而,对于那些适用普通程序的事例来说,从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必须完成审判,而首次开庭的时间则通常在两到三个月之间。
但是,如果事例涉及到公告送达或者需要进行鉴定等特殊情况的话,那么审判时间将会相应地延长。
此外,法院会在考虑自身事例数量和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开庭日期,并向当事人发送传票以通知开庭的具体时间节点。
因此,我们无法精确地预测出开庭所需的确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