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遭遇解雇的员工,是否有权获得赔偿以及赔偿金额的大小,这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的考察。
若是用人单位并未提供合理的缘由来解释解雇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即构成了非法终止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在这个情况下,员工有权向法院请求获得赔偿金,其数额大致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之高。
而经济补偿的计算依照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若不满六个月,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未能达到用人单位已设定的录用条件,从而导致用人单位决定将其解聘,那么用人单位在此问题上就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因此,关键在于解雇理由是否具备法理依据。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无论用人单位选择以何种方式进行解雇,都必须明确告知劳动者已经存在的录用条件,并且有有力的证据来证实劳动者确实无法满足这些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