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或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义务在接到报案并开展现场勘查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起草与签署工作。
而针对涉及交通肇事人员驾车逃逸的突发性事例,警方会在成功锁定肇事车辆及驾驶员身份信息并调查清楚相关证据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并下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此外,如果事例情况较为复杂或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以获取关键证据,那么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正式确定并生效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也必须完成并交付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例如事例过于繁琐、检验鉴定过程耗费时间过长等因素,经过上级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批准,制作并下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需的日期可能会被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