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走私毒品罪的准确判定,主要依据的是如下几个关键性的组成因素。
首先,要看客观上当事人实施了怎样的行为,例如非法地输送、携带或者邮寄毒品出入国界线(边境)等等。
接下来,主观态度必须是有意为之,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须明确知晓所涉物品为毒品,并且故意实施了走私的行为。
关于毒品的数量问题,不论数量多寡,都将构成犯罪,但是,数量的大小将会对量刑的轻重产生直接的影响。
在进行认定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各种证据,比如物证、书证以及证人的证词等等,从而构建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如果有的话,就需要对主犯和从犯等角色进行明确的划分。
最后,如果嫌疑人是因为受到了欺骗,而实际上并不清楚所涉物品为毒品,那么他实施的相关行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走私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