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界定聚众赌博是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时,不能仅仅依据涉案天数的长短,而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全面评估,例如具体的参赌人员数量、赌资规模以及该活动的组织状况等等。
通常而言,当一项聚众赌博活动涉及到三名以上的参赌者,并且抽头渔利的总金额累积超过五千元人民币,或者赌资总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又或者参赌人数超过二十人以上之类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涉嫌构成了聚众赌博犯罪。
然而若是仅仅偶然参加,涉及到的资金额度相对较少的话,则有可能只会面临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因此,我们得出结论,对于聚众赌博行为的认定需要结合诸多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并严格遵照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