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殴打者的同伴在相关事件中所应承担的罪责及适当罪名,这需要我们全面分析多种因素进行精确判断。
首先需根据其在事件全程中所实施的具体行为及其所发挥的作用进行判断。
若某位同伴仅仅位于现场并未参与殴斗过程,亦或是其行为未能直接促使伤害情形的发生,那么他或她有可能不负有刑事责任。
然而,倘若该同伴参与了策划、煽动他人进行暴力行为,或者在打斗过程中为施暴者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例如递送武器、协助围攻等,那么他或她就很可能涉及到共同犯罪的指控。
在给予定罪与量刑裁定时,我们将着重考察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发挥的作用究竟为何——即他们是主导者抑或是从属者。
主导者往往须承担较为严重的责任,而从属者则相形之下承担的责任要略微轻些。
此外,我们还须结合具体案情及其产生的伤害结果等因素予以综合考量。